中科院分区表平台即将关停!多所高校推出新标准
9月30日,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在线平台及API服务将停止运行。平台关闭后,现有账号将无法继续登录,依赖接口调用分区数据的校内系统也要作出相应调整。
这并不意味着中科院分区表会在9月30日“一夜失效”。今年3月,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已宣布,自2026年起不再更新和发布期刊分区表;此次关停的主要是在线查询和接口服务。已经发布的历史版本是否继续使用、用于哪些评价事项,仍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。
从近期公开的通知来看,高校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替代方案。有人将2025版作为最后一个固定版本,有人转向JCR分区,也有部分学院开始尝试新的期刊分区体系。今后判断一篇论文的等级,不能只问“这本期刊是几区”,还要看论文用于哪所学校、哪项评审以及哪一年的认定规则。

为了保持科研评价的连续性,一些高校选择将2025版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固定下来,继续用于2026年发表论文的认定。
菏泽学院明确,2026年发表的论文按照“向前就近”原则,统一使用2025版中科院期刊分区表。学校还提前导出相关数据,供在线平台关闭后继续查询使用。
电子科技大学采取了相近的处理方式:2026年发表的论文使用2025版分区数据,2026年以前发表的论文仍按原有规定认定。
湖北医药学院的规则则更加细化。2026年正式见刊的英文论文按照2025版认定;对于2024年发表的论文,可比较2023版和2025版分区结果,按较高分区执行。
这些方案的共同点,是先“锁定”最后一个版本,减少规则突然变化对职称评审、成果登记和项目结题的影响。但即使同样使用2025版,各校在认定年份、大类或小类分区、适用对象等方面仍可能存在差异。

湖北经济学院发布的通知显示,英文论文新分类办法开始采用JCR分区,同时为已经投稿的论文保留过渡通道。符合时间条件的论文可以选择旧目录,但需要提交带有中科院分区信息的盖章检索报告;采用新办法的,则提交包含最新JCR分区信息的报告。同一篇论文只能选择一套认定办法,不能重复计算科研积分。湖北经济学院通知
这意味着,除了论文正式发表的时间,“何时投稿”“按哪套办法申报”“能否提供相应证明”,也可能影响最终认定结果。对于尚未完成成果登记的论文,相关材料应尽早留存。
除沿用旧版和转向JCR外,一些学院已经在研究生奖学金、推免等具体评价中引入“新锐期刊分区表”。
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规定,2025年发表的论文按中科院期刊分区表认定,2026年发表的论文则按新锐期刊分区表认定。
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中,允许SCI论文参考中科院分区或新锐分区,并可采用大类或小类结果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些通常是特定学院、特定评审事项的规定,不能直接理解为全校通用标准。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也已说明,其他机构发布的期刊分区表与该中心无关。因此,新分区体系是否被认可,仍应以所在单位正式文件为准。
分区标准进入过渡期后,科研人员需要先弄清论文准备参加哪项评价,是职称评审、学位申请、奖学金评定,还是项目结题;再核对学校或学院执行的具体文件、适用年份和分区体系。
今后再问“一篇论文算几区”,答案可能不再只取决于期刊本身,而要同时结合学校、评价事项、发表时间和证明材料来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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